如果你已經搞懂了營業稅是每兩個月報一次的「代收代付」消費稅,那接下來要認識的就是營所稅。營所稅是公司真正意義上的「所得稅」,每年五月申報一次,算的是你公司去年到底賺了多少錢、該繳多少稅給政府。
這篇從最基本的觀念開始,幫你理解營所稅的計算邏輯、四種申報方式的差異,以及實務上最容易踩到的坑。
營所稅和營業稅有什麼不同?
很多新創業的老闆會把這兩個搞混,但它們是完全不同的稅。
| 營業稅 | 營所稅 | |
|---|---|---|
| 全名 | 加值型營業稅 | 營利事業所得稅 |
| 課稅基礎 | 銷售額(交易金額) | 所得額(賺到的利潤) |
| 稅率 | 5% | 20% |
| 申報頻率 | 每兩個月 | 每年一次(五月) |
| 本質 | 消費稅,公司只是代收代付 | 所得稅,對公司的獲利課稅 |
簡單講:營業稅看的是你賣了多少東西,營所稅看的是你賺了多少錢。營業稅的細節可以參考我們之前寫的營業稅完整指南。
課稅所得怎麼算?
營所稅的計算核心就是一個公式:
課稅所得額 = 全年收入總額 - 各項成本 - 費用 - 損失
這裡的「全年收入」不只是本業的營收,也包含利息收入、政府補助、資產處分利得等非本業的收入。而可以扣除的項目包括進貨成本、員工薪資、房租、水電、折舊等合理的營業支出。
舉個例子。假設你開了一間小型設計公司,去年的財務狀況是這樣:
- 本業接案收入:500 萬元
- 銀行利息收入:2 萬元
- 員工薪資與勞健保:200 萬元
- 辦公室租金與水電:60 萬元
- 軟體訂閱與設備折舊:30 萬元
- 其他營業費用:12 萬元
課稅所得 = (500 + 2) - (200 + 60 + 30 + 12) = 200 萬元。這 200 萬就是你要用來計算營所稅的基礎。
稅率與免稅門檻
營所稅的稅率是 20%,但不是所有公司都需要繳到 20%。政府設了三個級距:
| 課稅所得額 | 稅額計算方式 |
|---|---|
| 12 萬元以下 | 免稅 |
| 超過 12 萬、未達 20 萬 | (課稅所得 - 12 萬) × 50% |
| 20 萬元以上 | 課稅所得 × 20% |
中間那一級是過渡區間,避免所得剛好跨過 12 萬的公司一下子要繳太多稅。
用前面的例子,課稅所得 200 萬元,遠超過 20 萬的門檻,所以直接乘以 20%:應繳營所稅 = 200 萬 × 20% = 40 萬元。
四種申報方式
營所稅的申報不是只有一種方法。依照公司規模和帳務完整程度,常見的有四種方式:
一、擴大書審
適用於全年營收 3,000 萬元以下的中小企業。這是最多小公司在用的方式。做法是拿全年收入乘以財政部公告的「擴大書審純益率」,算出一個「最低」的課稅所得,按這個數字報稅。
好處是計算簡單,國稅局通常不會再逐筆查帳。但缺點是,即使你公司實際上是虧損的,只要用書審申報,就一定會有應稅所得。想深入了解書審的計算方式和眉角,可以看書審完整解析。
二、查帳申報
適用於帳務完整的公司,尤其是年營收超過 3,000 萬的。查帳申報是把收入、成本、費用一筆一筆列出來,算出實際的課稅所得。
好處是如果公司的實際費用率高,查帳的稅可能比書審少。但相對的,國稅局有權抽查,你的每一筆支出都要有憑證。
三、會計師簽證申報
年營收超過 1 億元的公司、金融業、上市櫃公司等,依法必須由會計師查核簽證後才能申報。即使不是強制對象,有些中型公司也會選擇會計師簽證,因為有些稅務優惠(例如交際費、捐贈的列報上限)在簽證後可以放寬。
四、同業利潤標準核定
如果公司沒有按時申報,或者帳證不全到國稅局無法查核,國稅局會依照同業利潤標準來核定你的所得。這個標準的純益率通常比書審高,等於是一種「懲罰性」的課稅方式,所以盡量不要走到這一步。
公司和行號的差別
這裡有一個很重要的區別:公司(有限公司、股份有限公司)和行號(獨資、合夥)在營所稅的處理方式不同。
公司是獨立的法人,要自己報營所稅,稅率 20%。公司繳完營所稅之後,盈餘如果分配給股東,股東拿到的股利還要再併入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。
行號不是法人,所以行號本身不用繳營所稅。行號的所得會直接歸到負責人個人名下,併入個人的綜合所得稅一起報。這代表行號的獲利是適用個人的累進稅率(5% 到 40%),而不是固定的 20%。
所以「開公司還是開行號」這個選擇,稅負是很重要的考量因素之一。
九月的暫繳是什麼?
除了五月的結算申報,公司在每年九月還有一次「暫繳」。暫繳的意思是先預繳一部分的營所稅,金額通常是上一年度營所稅的一半。
這不是額外的稅,而是政府為了平均稅收、避免企業年底一次繳太大筆而設計的制度。你九月暫繳的金額,隔年五月結算申報的時候可以全額扣抵。如果暫繳的比實際應繳的多,差額會退還。
五個常見的申報地雷
一、費用沒有合法憑證
這是最常見的問題。公司花了錢但沒拿到發票或收據,這筆支出就不能列為費用。結果就是課稅所得被墊高,多繳稅。
二、把個人消費混進公司帳
老闆的私人手機、家庭旅遊、個人保險,這些如果列進公司費用被查到,不僅要補稅,還會被罰。國稅局對這類「假公濟私」的支出查得越來越嚴。
三、書審和查帳選錯方式
有些公司實際費用率很高(例如人力密集的服務業),用查帳申報反而比書審省稅。但因為覺得書審「比較簡單」就直接用,結果多繳了不少。選擇申報方式之前,值得花點時間試算比較。
四、忘記申報或逾期
營所稅的申報截止日是每年 5 月 31 日。逾期未申報會被加徵滯報金,最高可達應納稅額的 10%(最低 1,500 元)。如果超過核定通知之後還不繳,會再加怠報金。
五、搞混營業稅和營所稅的申報時間
營業稅是每兩個月報一次,營所稅是每年五月。有些老闆以為營業稅有按時報,營所稅就不用另外處理,結果漏報被罰。兩個是完全獨立的稅,要分開處理。
參考資料
- 所得稅法 — 全國法規資料庫,所得稅法全文(含營利事業所得稅專章)
